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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案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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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邢波律师介绍:

资深刑事律师,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,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,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,多数取得良好效果,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、尊严并恢复名誉,深得当事人好评。

山东大学刑法硕士,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、济南律协常务理事,济南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主任。

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、深厚,办案经验丰富,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

宗旨: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,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

  电话:139-5319-1508     133 - 6103 - 9888


      二、团队业务范围:

 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、挪用、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、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、网络犯罪、银行卡犯罪、传销、诈骗等案件,毒品案件、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、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。


       三、近年结案:

 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、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(15.3亿不起诉)、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、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、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、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、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、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、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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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官判刑有标准吗?最高法院:亿元以上一般判死缓

日期:2016/1/3  点击次数:875

  2016年1月3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《关于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量刑意见》(下称《量刑意见》),提出对重大贪污、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,“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,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”,其中,“贪污、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,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”。数位来自最高法的人士透露了这一消息。

  《量刑意见》提出了大致三个档次的量刑标准:“贪污、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,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”;“贪污、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,一般判处无期徒刑”;“贪污、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,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”。

  《量刑意见》提出,“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,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”,但对于“贪污、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,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、社会影响特别恶劣、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,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”

  一位司法界人士表示,尽管最高院的《量刑意见》并不像“司法解释”那样,具有法律效力,但在实际司法操作中,各级法院一般是会遵循这一意见执行的。

  进入21世纪以来,中国因贪污受贿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官员,非常罕见。公开可见的案例有:

  时任江苏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,2004年“落马”;2008年,因挪用公款罪、受贿罪,被江苏南京市中院,一审判处死刑;2011年,江苏省高院,二审维持对他的死刑判决。法院认定姜人杰受贿1.09亿元、港元5万元、美元4000元。

  时任浙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,2009年“落马”;2011年5月,因受贿、贪污、滥用职权罪,被浙江宁波市中院,一审判处死刑。同年6月,浙江省高院,二审维持对他的死刑判决。法院认定,许迈永收受、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.45亿余元。

  2011年7月19日,姜人杰与许迈永同日被执行死刑。

刑案流程: 侦查公诉审判  刑拘逮捕取保  自首立功缓刑  从轻减轻从重  附带民事诉讼  上诉抗诉复核
具体罪名: 侵犯财产犯罪  人身伤害犯罪  经济秩序犯罪  社会秩序犯罪  公共安全犯罪  贪污受贿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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