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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案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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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邢波律师介绍:

资深刑事律师,2010年开始专精刑事业务,2013年加盟盈科并创建济南盈科刑事部,十多年精办刑事案件近千件,多数取得良好效果,帮助众多被告人重新获得自由、尊严并恢复名誉,深得当事人好评。

山东大学刑法硕士,兼任山东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山东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、济南律协常务理事,济南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主任。

在刑事领域人脉资源广阔、深厚,办案经验丰富,在取保候审和争取缓刑方面有独特的方式和经验

宗旨:全力办好每个刑事案件,全力争取最佳办案效果

  电话:139-5319-1508     133 - 6103 - 9888


      二、团队业务范围:

  监委调查的贪污贿赂、挪用、玩忽职守等职务案件、经济金融领域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、网络犯罪、银行卡犯罪、传销、诈骗等案件,毒品案件、杀人伤害强奸等人身案件、各类刑事案件的申诉业务。


       三、近年结案:

  东营某局长蒋某某省法院申诉改判无罪、滨州朱某骗取贷款案(15.3亿不起诉)、日照袁某贷款诈骗罪13亿不成立、枣庄王某非吸案1300万不起诉、潍坊王某某非吸案不起诉、淄博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票9000万短刑、威海某局长郭某贪污受贿两罪短刑、德州警官邢某免予刑事处罚保留公职、济南武某恶性杀人案死缓保命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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喝多了就去拐骗儿童?男子被判刑三年

日期:2016/1/7  点击次数:828

  2016年1月7日讯  家长一时疏忽,孩子竟被人拐走。去年8月14日,拱墅区某市场的店家沈某就经历了惊魂一幕,沈某在店里自顾打电话,6岁的儿子被一陌生男子带走,所幸沈某及时报警,当天下午孩子被警方找回。近日,拱墅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拐卖儿童案,涉案男子王某被判刑三年。

  陌生男子骗走了6岁男童

  “现在想起当时的情形还有些后怕!”拱墅区某市场店家沈某回忆。

  事情还要从去年8月14日说起,沈某有个6岁的儿子,平时店里太忙,孩子放在家里又没人照看,就一直带在身边。当天早上9点多,沈某看到儿子在隔壁摊位门口哭,过去一问才知道孩子淘气和隔壁店家的小孩打架了。

  “当时,旁边有个看起来四五十岁的男的在安慰我儿子,我就把儿子拉回店里,那个男的也拉着儿子的手一起走进店里。我也没在意,以为他是隔壁老板的熟人,正好有个客户带电话过来,我就忙着接电话了。”沈某说。

  就一抬头的功夫孩子就不见了,开始以为儿子又去隔壁玩了,结果找遍整个市场,都没有找到儿子,隔壁老板说自己并不认识那个陌生男子。之后沈某去市场里查看了监控,发现这个陌生男的带着儿子走出大门,沿着登云路往南走了。沈某瞬间人就懵了,立即报了警。

  幸运的是,孩子最终没被带离杭州。当天下午,民警接到反映在汽车西站找到了王某和孩子。

  男子谎称案发时醉酒想逃避刑罚

  王某归案后,一直不承认自己拐卖儿童。

  庭上,王某说得最多的就是“不知道”。王某说,自己是前天凌晨3点钟坐火车到了杭州,在火车上喝了半斤二锅头,下了火车也喝了好几瓶。当时喝多了脑子就稀里糊涂的,怎么去的拱墅区的市场自己也不知道,当时只是把那个孩子当自己的小孩,想带着一起玩,也不知道后来自己怎么去的西站。

  王某的辩护人也称,王某得过脑膜炎,还做过穿刺手术,家人、朋友都说他精神状态不好。事发,王某也是酒喝多了,当时是在意识糊涂下犯罪的,应从轻处罚。

  但法院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,王某并没有精神问题,完全具有刑事责任能力。而且,醉酒也不能作为犯罪的理由,法院认为王某作案时的神情、步态都不能反映当时醉酒状态。

  法官当庭宣判,王某拐卖儿童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  警方提醒:家长尽量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视线

  昨天,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,目前浙江省拐卖儿童案件相对不多,案件大多发生在6岁以下儿童,单独留守或者父母疏于监管的情况下。

  公安部门提醒:家长平时要加强对儿童的监管,平时孩子和陌生人交流时,要尽量在家长的陪同下,尽量不要让孩子单独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;

  平时家庭教育中,要有意识的增强孩子的防拐心理,比如让孩子记住家长的名字、电话、家庭地址等;

  另外,如果发生儿童拐卖事情,家长要第一时间报警,防止孩子外流出去。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可以给孩子适当佩防拐的穿戴设备,或者安装监控,便于发生意外时,能在较短时间找到。

刑案流程: 侦查公诉审判  刑拘逮捕取保  自首立功缓刑  从轻减轻从重  附带民事诉讼  上诉抗诉复核
具体罪名: 侵犯财产犯罪  人身伤害犯罪  经济秩序犯罪  社会秩序犯罪  公共安全犯罪  贪污受贿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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